-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研究
- 陈璟浩
- 3751字
- 2021-03-27 17:42:24
1.1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基本概念
1.1.1 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
根据中国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美国危机管理机构ICM将突发危机事件(sudden crises)定义为突然发生的,难以预测的,采用常规管理方式难以克服的事件。ICM的年度报告指出有1/3的危机属于突发性质的,这类事件较难处置,在应对方面需要备加重视
。较之美国危机管理机构ICM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公共事件定义的外延和内涵更准确,为此本书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的定义。
1.1.2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概念
姜胜洪认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是指民众以网络为平台,借助网络论坛(BBS)、网络聊天(Chat-Ting)、博客(Blog)、微博客(MicroBlog)、维客(Wiki)、电子邮件(E-Mail)、网络新闻组(Usernet News)等网络工具,围绕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布信息,所表达出来的社会政治态度。康伟认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网民发表言论等方式来呈现个人、群体及组织在网络空间中发布传播的基于突发事件的含有情绪、态度、意愿、观点或行为倾向的信息
。
本书认为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是指由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以网络为平台,借助计算机辅助沟通工具,围绕即将发生的或已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布的含有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信息。其中社会安全事件既包括由网络言论引起的突发事件,也包括线下发生后在网上讨论的突发事件。
1.1.3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特征
张一文等认为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具有爆发性、特殊性、环境复杂性、群体扩散性和演变不确定性五个特点。张玉强认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除了具有公共性、突发性、破坏性和可控性特点之外,还具有爆发概率高、爆发周期短、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和控制难度大等特点
。喻国明和李彪指出在突发网络舆情热点事件中我国网民有两大特征,他们较少是精英阶层,草根居多,在网络上的发言是“有主张,少论据”,易于情绪化
。徐晓日指出,网络舆情具有:①网络舆情来源具有广泛性和匿名性;②网络舆情倾向于问题揭露与现实批判;③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④网络舆情传播容易出现群体极化倾向;⑤网络舆论能够形成更大的群体压力
。
通过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本节认为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除了具备一般网络舆情的自由性、隐匿性、互动性、即时性、广泛性、多元性、情绪化和非理性等特点之外,其在突发事件中表现出来的主要特征有:①突发性,信息传播的速度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大大加快;②信息泛滥,把关弱化,各种信息蔓延,谣言、虚假信息比往常更具杀伤力;③危害放大,政府和社会在不确定环境下陷入被动,信息不确定性造成判断力下降,民众心理恐慌;④群体极化,利益相关群体迅速积聚,形成群体压力;⑤控制难度大,各种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形成舆论,控制难度增大,权威性受到挑战,危及社会稳定。
1.1.4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类型
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形成过程分,可以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划分为自发舆情和自觉舆情。自发舆情是指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出于一致的认同,网民的情绪、意见和行为倾向自发生成并汇聚成舆情,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网络舆情在大多数情况下为自发舆情。自觉舆情是指由“意见领袖”、“网络推手”等组织策划的舆情。按构成分,可以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划分为事实性信息和意见性信息。事实性信息如同数据库编目检索中的元数据,其包括信息发布时间、位置、作者等。意见性信息则是网民主观意见在网络上的直接表达。按内容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还可以分为政治性舆情、经济性舆情、社会性舆情等。
本节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结合舆情内容的分类方法,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分为以下几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突发事故灾难事件网络舆情,突发自然灾害网络舆情和突发社会灾难网络舆情。这几类舆情主要反映的是网民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情绪、意见和行为倾向。
1.1.5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主客体
在网络舆情的研究中,网络舆情的主体通常是指以互联网为传播和交流媒介,通过参与网络互动来发表个人见解、议论和评价,从而表达自己的情绪、态度和意见的互联网使用者,即网民。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中的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客体是指人类活动对象的总和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波及的范围很广,影响到人类社会中的各个主体,任何一个主体对突发事件的作用都可能影响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走向,同时各主体之间又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表现出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合力作用。结合马克思主义对主客体的定义和研究需要,本节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主体定义为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活动的人,包括政府、媒体、意见领袖和普通网民,客体为事件和环境。
1)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主体
政府:政府是公共事件的主要管理主体。因此,政府的公共管理行为以及对待网络舆情的态度,是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关键主体。
媒体:本书的媒体包含大众媒体,也包含大众媒介下属的网络媒体,同时还包括各种商业网站如门户、论坛和社交网络。媒体是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策源地和扩散器,媒体的议程设置与刻意报道,可以加剧网络舆情的发展;媒体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报道时间越快、评论越多,网络舆情的扩散速度就越快。
意见领袖:意见领袖是指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意见、评论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是大众传播效果的形成过程的中介或过滤的环节。
网民:网民是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发出者和传播者,作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主体因素,其总体规模、内部结构及网络素养等方面都会深刻影响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发展变化。
2)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客体
事件:凡是涉及官员和腐败、贫富差距、社会公平与正义、民族主义及宗教信仰、伦理道德、民生、公共安全、灾害及环境污染、明星的新闻和绯闻的事件都有可能成为突发事件。本书主要研究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四类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环境:环境包括普遍的社会问题存在、共同社会情绪的积淀、网民们对社会现状的不满、对阶层情绪的愤慨被长期压抑、言论内涵的具体诉求、现有的价值观遭到冲击、期待相关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及追求事件真相的态度,都会导致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爆发。
1.1.6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中的信息流
信息流指的是信源和信宿之间的数据交换,按照信息流中信息量的多少,本节把信息流分为大型信息流——网络媒介、重型信息流——网络组织、小型信息流——网民。在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中,这些信息流往往同时存在,并相互影响。
1)网络媒介
网络媒介在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过程中贡献了大量的信息流,网络媒介以其所覆盖的受众作为传播对象,将传播内容主动推向他们。网络媒介往往拥有很大的网络影响力,并能影响受众对事件的看法和态度,网络媒介可以利用其所控制的媒介平台,对网络议程进行把关和设置。这其中包括官方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等。人民网和新华网分别是由人民日报社和新华社主办的中国最重要的两个官方网站,这两个网站是党和国家的网络舆论阵地,同时也影响着各地方政府、市委宣传部主办的新闻网站。商业门户网站,如腾讯、新浪、百度等,虽然没有新闻采访权但具备新闻转载权,他们除了拥有门户,同时也拥有许多互联网信息发布终端,如即时通信工具、手机通信工具、手机新闻客户端和微博等,它们在突发事件中可以通过网络向受众推送大量的信息,是互联网信息的集散中心,也是受众心目中的网络媒体。
2)网络组织
网络媒介在传播过程中往往要满足受众的共同需求,而网络组织则不一样,网络组织的信息流主要针对特定受众。在互联网时代,各种网络媒体竞争激烈,这就产生了一些提供特定信息服务的专门网络组织。这些组织聚集了具有共同爱好和话题的网民,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组织内的成员发布信息,提供信息交流渠道,对组织内的信息进行管理。网络论坛就是一种典型的网络组织,网民根据论坛中的话题设置在论坛中进行讨论,同时论坛中各个版块的版主会对论坛中的帖子进行管理,国内比较有名的网络论坛有天涯论坛、百度贴吧、猫扑论坛等。随着网络服务的多样化,网络中还出现了网民的自组织行为,网络中的意见领袖发起话题或兴趣小组,邀请网民加入其在社交网络中创建的讨论组,定期地讨论相关话题,同时小组管理员需要对讨论组中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如豆瓣兴趣小组、人人小组、新浪微群等。
3)网民
网民之间的交流也会产生信息流,这些信息流主要是在网民接触的人群中流动,因而影响比较小。这些信息流通常表达的是网民个人的情感、意见和态度,信息流中包含的信息量往往很小,不需要为大众所知。值得注意的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谣言、传言、流言往往出自网民的信息流,这些来源不明的言论在人际间传播所形成的信息流汇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会像洪流一样爆发,形成舆论在网络组织和网络媒介中蔓延,影响着大众的思想和行为。这种非组织传播的信息流是难以控制的,只有具有公信力、权威性的媒体发布正确的信息后,才会终止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