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的探索与实践
- 韩会君等
- 5883字
- 2025-06-04 10:37:53
第三节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现状
一、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方案
我国于1999年6月13日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强调:“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同时制定和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等体育锻炼活动。2005年全国大规模的体质监测结果表明,我国青少年的体质健康出现了20年持续下降的状况,这一现象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06年底,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中,提出了一些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新举措,其中包括初中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要按一定比例记入中考总分,在高中毕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等。 2007年4月5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提高学生体质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问题。同年,党中央、国务院从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出发,出台了《意见》,提出“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并统一部署改进与加强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
2007年11月6日,“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启动,旨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顽强的意志品质。胡锦涛在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从2013年起,要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在谈及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性时,他用了8个字来形容:体质不强,何谈栋梁。在袁贵仁看来,学校体育工作关乎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一生幸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抓住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效性。他强调指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做好四方面的努力:一是开足并上好体育课,保证体育课时;二是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三是全面开展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四是切实加强体质测试监督评估工作,保证测试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孩子们健康成长这个“最大心愿”,从青少年生理健康到心理健康,处处牵动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心。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切关怀下,有关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的政策与措施不断出台并落地,产生了良好效应。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少年强则中国强,体育强则中国强”的时代论断。2018年出席全国教育大会时,他又指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2020年,他又寄语广大少年儿童:“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希望广大少年儿童刻苦学习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磨炼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二、上海市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工程
为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立的“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上海市教委积极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2011年,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海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7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大会,由体育、卫生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专家指导委员会在会上宣布成立。会议颁布了《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全面部署本市学生健康促进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启动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
根据工程的总体目标,工程实施方案拟订了八大行动计划,该方案在2011—2015年逐年推进完成。内容主要包括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阳光体育与体教结合工作推进行动计划、学校卫生与医教结合推进行动计划、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干预行动计划、学校生命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计划、学校体育与卫生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学生健康促进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学生健康促进与社会联动行动计划。为确保工程的顺利推进,八大行动计划细化为75个项目,并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以及时间节点要求。为推进工程的实施,成立了上海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委),负责统筹协调“八大行动计划”的推进工作。学生健康促进工程作为2011—2015年上海市全面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的重大工作之一,其基本思路是:明确指导思想,体现本市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立足现状,科学合理设定目标任务;以达到学校体育卫生事业的全面推进,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目标的实现。工程的实施,关系到2011—2015年上海市学校体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工程实施过程中强调课程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体教结合”“医教结合”的传统优势,强化体育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保障性工作,坚持发展与保证底线并重,着力落实政府、学校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基本责任,创新实现途径,服务全体学生,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通过工程的实施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制,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网络和联动机制;基本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促使学生基本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江苏省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江苏省在2012年4月出台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职责要求、保障措施五个部分。总体目标是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联动为支撑,以构建学校、村居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为主线,以体育锻炼、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和氛围营造为重点,大力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体育活动推进行动、卫生服务改善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优化学校、村居社区、家庭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环境条件,进一步培养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健康素质的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到2015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各项指标明显改善,体质健康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同时,《行动计划》从服务体系、课程改革、健康教育、学校卫生、经费保障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的重点任务是实施四项行动。一是通过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实施学生健康素养评价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措施,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二是通过提高学校体育课程实施质量,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体育运动强度,组织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提升体育设施的利用率等措施,实施“体育活动推进行动”。三是通过健全学校卫生工作体系,指导学生科学营养膳食,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大学生紧急救护培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等措施,实施“卫生服务改善行动”。四是通过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注重学生心理干预,探索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模式等措施,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为认真实施《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卫生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2—2015年)》,该方案就四项行动计划提出了主要的实施措施。为了提升学生的健康素养,中小学按照《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学校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并组织教学。学校结合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等卫生日,开展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广播电视、健康处方等多种专题健康教育活动,并与家长建立学生健康信息沟通和信息反馈的联系机制。在体育活动推进行动中,严格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足并上好体育课,体育课堂教学保证适宜的运动负荷,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校切实加强对体育器材、运动场地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确保学生体育运动安全,严防体育运动伤害事件的发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以年级(班级)为单位的娱乐健身的单项比赛,各地各校加强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改革与实践,坚持与完善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在卫生服务改善行动中,构建学校三级卫生网络,并明确各级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和地方卫生机构联动机制。学校在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推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小学认真落实《中小学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加强对学生口腔卫生保健教育,指导学生掌握刷牙和选用牙刷牙膏的正确方法。学校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每年组织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信息。学校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及生活用水等相关卫生设施,学生食堂要达到B级及以上标准。按照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教案。开展班主任老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学校按照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发育特点,每年组织学生家长参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的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当地的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的资源,开展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和活动,探索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合作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四、广东省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的政策与实践
广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主要体现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体育局联合发布的《广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中。《三年行动计划》在总体目标中指出,力争全省100%的各级各类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课和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80%学校的体育课具有自己的特色和精品;确保全省学校《国标》测试数据上报率达98%,《国标》测试优良率:小学80%以上,初中75%以上,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70%以上,高校65%以上。为达到上述目标,文件还从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基本条件建设、落实《国标》测试制度、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任务,并在主要措施中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包括:
(1)开足体育课,确保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普通高等学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每节体育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2)中小学每节体育课必须安排5~8分钟身体素质练习内容,课的练习密度达到50%以上;不同学段平均心率分别达到以下要求:小学阶段达到130±5次/分;初中、高中和大学阶段达到135±5次/分(女)、140±10次/分(男)。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应开设不少于15门的体育项目供学生选择,每节体育课须保证一定的运动强度,其中提高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不得少于30%,要将反映学生心肺功能的素质锻炼项目作为考试内容,考试分数的权重不得少于30%。
(3)积极探索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课程结构改革新途径,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掌握1~2项体育锻炼方法和基本技能。
(4)按照编制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到2017年,珠三角地区学校、粤东西北地区的城镇学校体育教师要达到省或国家的配备标准;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学校要基本配齐体育与健康教师。健全体育与健康教师分级培训制度,省负责培训骨干教师,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负责全员(含兼职)培训。到2016年,完成一轮全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珠三角地区75%以上中小学校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非珠三角地区7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扶贫开发重点县、区60%)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75%以上高中阶段学校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全省85%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和70%高等职业学校达到《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4〕6号)要求。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工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确保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管理具体措施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5)中小学校必须在每天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严禁挤占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含课间休息);寄宿制学校要建立早操制度。足球项目推广学校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体育课占体育课总课时10%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学生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开设不同种类的足球选项课,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与足球活动并掌握相应的足球基本知识和技能;普通高校足球专项课开设率达80%以上。建立县区级小学联赛、地级市级初中联赛、省级高中联赛、省级高校联赛的四级校园足球联赛制度。
(6)在“创建广东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中,对上报率未达100%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要将学生《国标》测试情况列入小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高等学校要将其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或升学的重要依据。加强数据研究,发挥其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作用。采取与家长联动方式开展健康审美观教育,采用运动、营养、心理等干预措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2019年9月,广东省教育厅会同广东省卫健委等七部门制订了《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广东省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为了促进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2019年11月,广东省成立了“学生体质健康专家委员会”。同年12月,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