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村情概况

一 自然地理与农业资源

永顺村位于淮北平原(华北平原的一部分)中部,是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永兴镇下辖的一个行政村。永兴镇是利辛县的一个中等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乡镇,位于县城西南方向,县域边缘,由305国道(阜阳—蚌埠公路)相连,距离县城约24公里。永兴镇距离305国道4公里左右,镇域内有濉阜铁路穿过,并设有火车站一座。永兴镇是一个典型农业大镇,土地面积7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31万亩,辖12个行政村、183个自然村、297个村民组。全镇户籍人口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万人。[1]根据镇政府提供的资料,2016年永兴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2亿元,较上年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1.68亿元,增长15%;财政收入386.2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1.01亿元,增长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6亿元,增长1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76元,增长9.8%。

永顺村位于永兴镇西南部,距离镇政府约4公里,与阜阳市颍东区的冉庙乡、插花镇相接,土地面积约6.5平方公里。该村地形属于典型的华北平原,村域内一马平川,只有平地和沟渠,没有任何山地、丘陵乃至河流、湖泊。该村土壤肥力中等,区域内土壤以砂姜黑土为主,近年来随着农业综合开发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土壤的理化性状正逐步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取得一定成效。该村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年均气温14.8℃,无霜期215天,年均日照时数2223.4小时,年均降水量823.9毫米,光热水土等资源组合整体较为协调,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

永顺村下辖16个自然村(当地叫自然庄)、21个村民组。永顺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5913.91亩,全部由家庭承包,无集体机动地。经过2015年至2017年3月土地确权,实测耕地总面积为7183.24亩,比二轮承包面积高1269.33亩。按总人口5339人计算,人均实有耕地面积1.35亩。截至2017年3月,全部农业用地均完成了确权登记发证,近年来未发生土地征用,也没有耕地闲置撂荒现象。由于村域范围内及附近没有大的河流湖泊,永顺村的农业灌溉主要依靠降雨和机井提取地下水。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涝灾,但有的年份存在干旱缺水现象。

二 人口与家庭结构

根据课题组获取的2014年居民名单,当时全村共有1530户5280人,其中农户占99.24%。2017年11月公安部门户籍人口登记显示,永顺村居民数为1715户5383人。从2014年到2017年,永顺村居民户数增加了185户,而人口数只增加了103人。相应地,户均人口从3.45人下降到3.13人(见表1-1)。户数变化显示,这三年内村内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分户现象。

2014年,全村男女性别比为52.7:47.3,男性明显多于女性。该比例在2017年微变为52.8:47.2,可忽略不计。永顺村的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特征明显。2014年,全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19.05%,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14.51%,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5%和10.1%);15岁以下未成年人口比例为11.79%,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5%)。[2]从2014年到2017年,虽然老年人口比例有所下降,但是不改老龄化格局(见图1-1)。2014年永顺村村民平均年龄38.8岁,较多地集中于20~54岁区间;2017年永顺村村民平均年龄35.5岁,较2014年平均年龄降低3.3岁,主要是0~10岁人口增多。

表1-1 永顺村户数和人口数变化

图1-1 2014年和2017年永顺村人口年龄金字塔

资料来源:永兴镇派出所。

从家庭人口规模看,2014年,全村1人户和2人户比例分别为12.29%和15.03%;占家庭结构主体的3人户和4人户的比例分别为21.11%和30.13%。[3]其中,2人家庭户中,只有66.5%为夫妻家庭,其他均为不同类型的单亲或单身家庭户,包括隔代单亲家庭、两代或同代单身家庭等。在3人家庭户中,平均每户有1个子女,配偶比例为84.5%,即约84.5%的3人家庭户为核心家庭,其他则为不同类型的组合家庭。在4人或4人以上家庭户中,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各种形式的联合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66.5%、19%和14.5%。[4]其中,联合家庭的具体构成包括户主的已婚和未婚子女共存、户主的子女和弟妹共存、四代人以上共同生活、有其他亲属(如舅舅、伯父、外甥)在家庭户口内等。对于192个1人家庭户,其平均年龄为59.5岁,其年龄段分布除了30岁以下以及50~59岁比较少外,大体上比较均匀,且60岁以上的高达56.8%,显示当地老年分家的现象是比较明显的。[5]

三 经济与社会发展

永顺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村内的主要经济活动基本上只是农业生产,没有工业生产活动,也没有除了商店之外的其他服务业。村民的主要经济活动是本村务农和外出务工经商,本地从事非农经营或就业为其次。2016年,全村外出务工人员约为166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8.34%,主要在江浙等地就业,职业以建筑工人、厨师以及水果等农产品销售等为主。相应地,农民收入来源主要是务工经商收入和农业收入。永顺村农业经营主要是各家各户独立经营的大田农业。全村实有农用地面积7183.24亩,其中2016年底确权登记发证面积6893亩。2017年调查时,全村农业用地的使用情况是,约500亩为果园,约200亩为林地,畜牧养殖和水产养殖的面积分别为15亩和40亩,[6]剩下的都是有效灌溉耕地。2016年,全村1683户中,约260户将耕地流转出去,其他的仍然自行从事农业经营。

永顺村的现代农业发展是和土地流转以及经营主体变化同步发生的。2014年以前,耕地流转比例很低,近年来不断提高。2016年,全村土地流转面积约为1700亩,流转比例24.66%,流出260户,流入6户,流转平均租金800元/亩。2017年,土地流转面积增加到2300亩,流转比例为1/3。[7]村内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适度发展了其他经济作物和养殖业。以2016年为例,小麦、玉米种植面积约5100亩,葡萄300亩,黄桃360亩,蔬菜100亩,油菜、花生、大豆、芝麻等作物种植面积约400亩。永顺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早产生于2009年,是一家兼营农业的农机服务合作社。近年来,永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速度加快,截至2018年初已经达到17个,其中农民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6个、专业大户6个、农业企业2个,包括一个粮食加工企业。粮食之外的其他经济作物大部分是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的。永顺村没有地表水源,农田灌溉主要通过机井提水和沟渠引水灌溉,拥有机电井约100个。[8]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0%,[9]显示村内现代农业有较快发展速度。

不过,永顺村集体经济薄弱。2015年前,村集体几乎没有经济收入,也没有集体经济或集体经营。实施精准扶贫以来,村集体以村支书个人名义注册了一个村集体企业——月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流转了一部分村内耕地,并承接归村集体所有的光伏资产。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多元,主要为光伏发电收入,无其他收入来源;201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到9万元,除了光伏发电收入外,还有一笔蔬菜大棚租金收入2万多元。村集体转入的土地,主要是为其他经营主体协助流转土地时产生的来自转出农户的零星土地,目前仍只是种植普通作物,没有更好的经营思路。

截至调研开始时,永顺村已经完成了一定程度的基础设施建设。通村主干道路为水泥硬化路,总长度约8公里,道路路面宽度4米;村内通组道路长度约8公里,还剩约3公里通组道路未硬化。由于本村地处县界,通村道路仅到本村主要自然庄为止,不存在穿村而过的公路。电力方面,很显然,村内所有农户均已通民用电,但是动力电只能供少数现有企业使用。饮水方面,全村90%居民家庭已经接通集中供应自来水,另外10%仍使用井水,不过基本上是自行安装的动力提水和管道供水,不存在没有水源、水质不卫生、需要到远处提水等饮水不安全情形。电子通信方面,由于地处平原地带,全村很容易地实现了手机信号100%覆盖;相当多的家庭都使用智能手机,使用者估计有2000人。因此,尽管家里使用电脑的农户不多(估计有50户左右),但并不影响村民“触网”。[10]电视信号方面,据估计,约1/3家庭使用有线电视,约1/4家庭使用卫星电视(俗称“大锅”),剩下的为各种其他情况。家里没有电视机的户数有一二十户,家里没有手机或电话的户数有三四十户。环境卫生方面,得益于精准扶贫,村内近年修建了20个垃圾池,安装了260个垃圾箱,垃圾集中处置比例达90%。在就业扶贫政策下,村内设置了环卫公益岗位,负责维护村庄主要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据观察,这些举措的确大大改善了村庄环境卫生条件。

永顺村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近年来也得到改善。村里拥有小学教学点1个,招收一至四年级学生以及学前班幼儿。2017年上半年,在校小学生79人,学前幼儿13人,拥有专任教师9名,外聘幼教老师1名。[11]村内拥有卫生室1个,职业(助理)医师5人,由以前两个村卫生室合并而成。村内没有敬老院,部分需要集中供养的老人在镇敬老院收养。村部办公楼里设有图书室1个,但是图书种类不多。

四 居民生计

近年来,永顺村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光伏电站、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来增加农民收入。由村干部提供的“官方”农民收入水平低但是稳步增长。2014年和2015年,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266元和5989元。[12]2016年,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7400元,比2015年增加23.56%;2017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比2016年增加8.11%。永顺村农民收入水平均低于永兴镇和利辛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永兴镇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76元,增长9.8%;利辛县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62元,增长9.5%。接下来,用农户抽样调查数据,对一般农户与贫困户进行比较,来揭示永顺村居民生计条件。

(一)样本户劳动力及就业

本部分数据来自调查问卷的F部分。对每个样本户调查2个劳动力,如果不足2个劳动力,则如实调查。69个样本户中一共调查了78个劳动力,其中有效数量为76个。基于问卷调查数据,调查样本户中,贫困户比非贫困户在劳动力数量、劳动天数、工资水平以及收入水平上均存在明显劣势。首先,所有样本户均劳动力人数为1.4个,其中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分别为0.71个和2.03个;其次,年人均劳动天数,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分别为152.2天和216.4天,后者比前者多出2个月;再次,平均日工资水平,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分别为86.7元和138.5元,后者比前者高出60%;最后,由于劳动天数和工资水平两方面的因素,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劳动力的年人均劳动收入分别为11334元和22534元,后者几乎比前者高出1倍。不过,两类劳动力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比例几乎一致(见表1-2)。

表1-2 样本户劳动就业状况

(二)样本户收入水平及构成

根据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全部样本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1197.57元,明显高于官方提供的全村农民年人均收入数据。建档立卡户人均纯收入还略高于非建档立卡户,自然明显高于脱贫收入标准。[13]但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高达72.22%,而非建档立卡户仅为8.43%。非建档立卡户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占比75.64%,而建档立卡贫困户仅为16.97%(见表1-3)。

表1-3 样本农户2016年家庭人均纯收入

(三)样本户消费水平及支出结构

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消费支出水平和结构的对比也有鲜明的特征(见表1-4)。从消费支出总额上看,贫困户人均支出超过10000元,几乎用光其收入,比非贫困户高出3000多元。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支出结构上。贫困户只是在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上远远大于非贫困户,分别为5624.13元和611.41元,前者比后者高出5012.72元,而贫困户的总消费支出比非贫困户高3000多元。换句话说,如果扣除医疗费、保险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人均消费支出将分别变为4522.52元和6329.19元,非贫困户比贫困户高出1800多元。

消费数据对比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方面,贫困户实际生活消费支出明显低于非贫困户;另一方面,贫困户的大量支出用于医疗费,抬高了其总支出。而从上文的收入结构分析可知,贫困户的人均收入较高,很可能是因为子女为了支付长辈的医疗费用而增加了转移支付。因此,医疗方面的大额收入和支出只具有“记账”意义,实际作用不大。

表1-4 样本户消费水平及支出结构

(四)样本户住房条件

永顺村居民的住房情况总体良好。直观上看,村民大部分住房均为楼房,其间夹杂着平房以及一些低矮破旧的危房。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9个样本户平均拥有自有住房0.97处,其中8户无自有住房,6户拥有第2套住房。无自有住房的住户一般都借用或寄居在子女等其他家庭。所有样本户当时所住房屋56.52%为平房,平均住房面积132平方米,常住人口平均住房面积39.8平方米。其中,户内最大和最小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00平方米和5平方米,户内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5平方米的有18户,占26.09%,其中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各占一半。

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住房满意度比较,计算简单均值的话,分别是2.51和2.35,T检验差异不显著,但是具体分布有所不同(见表1-5)。贫困户的满意度评价比较分散,各种类型都有,满意的比较高,不满意的也比较高;非贫困户评价比较集中,比较满意和一般合计占76.47%,非常满意和不太满意均为11%左右,没有很不满意的。

表1-5 样本户住房满意度分布

(五)生活评价

样本户的各项生活评价总体上尚可,表明对现状满意,对过去几年的变化非常满意,但是对未来的预期一般。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在各项指标的评价上互有高下。我们对满意度、幸福感程度、变化程度等5级序数值计算了简单平均值,发现在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差异都不显著。[14]

我们列举了几个主要生活评价指标的分布数据(见表1-6)。具体来说,对生活满意度的评价中性偏好,大部分认为比较满意或一般,评价非常满意或者不满意的比例相对较小,但是非贫困户的不满意比例达到24.24%。对收入满意度的评价最低,一般或者不满意的比例合计超过70%,其中贫困户不满意比例超过40%。对最近5年的生活变化,绝大部分样本户都给出了积极正面评价,认为“好很多”或“好一些”的比例达到70%以上,非贫困户感受的变好比例约82%。至于对于5年之后的生活预期则不如前5年的变化那么乐观,分布较为分散,认为会变好的比例只有57%,而认为可能变差的比例达到30%。表1-6中最后的“与本村多数人比的生活水平”指标虽然不代表实际水平,但是表明调查户对自己的经济地位评价是比较低的。

表1-6 样本户部分生活评价指数分布